第一部分 提升洗錢刑事打擊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形成一個較為完備的打擊洗錢犯罪制度體系。
一、重拳出擊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洗錢罪核心條款
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特別打擊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洗錢罪補充條款
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三、嚴懲不貸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洗錢罪兜底條款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部分 完善反洗錢監管
一、《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一2024年)》
202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等11部門聯合印發《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
1、打擊目標
依法打擊各類洗錢違法犯罪行為,尤其加大力度懲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犯罪行為。
2、一案雙查,數罪并罰
在重點追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七類上游犯罪時,要同步追查洗錢犯罪行為。
二、《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第1號)
1、適用金融機構
l 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
l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l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l 信托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貸款公司、理財公司;
l 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并公布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
非銀行支付機構、銀行卡清算機構、資金清算中心以及從事匯兌業務、基金銷售業務、保險專業代理和保險經紀業務的機構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義務適用本辦法關于金融機構的規定。
2、金融機構的義務之一——勤勉盡責,“了解你的客戶”
3、金融機構的義務之二——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4、金融機構的義務之三——建立健全內控制度
第三部分 防范洗錢風險 維護金融秩序
一、反洗錢義務機構會說“不”
對于以下情況,反洗錢義務機構根據客戶及其申請業務的風險狀況,可采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加大客戶盡職調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時應當拒絕為客戶開戶或提供服務:
(1) 不配合客戶身份識別;
(2) 有組織地同時或分批開戶;
(3) 開戶或者申辦業務理由不合理;
(4) 申辦業務與客戶身份、收入不相符;
(5) 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存在洗錢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
三、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也受反洗錢資金交易監測
對于客戶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應當在交易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及其行為、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均應當按本機構可疑交易報告內部操作規程確認為可疑交易后,及時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四部分 點滴行動 助力反洗錢
一、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
二、主動配合反洗錢義務機構進行身份識別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身份證件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銀行卡和收付款二維碼
五、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六、做好個人賬戶分類管理
七、謹防“首付貸”等違規購房融資洗錢
八、提高風險意識,防范電信網絡詐騙
九、舉報洗錢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第五部分 保護自己 警惕犯罪陷阱
一、傳銷組織的高額返利
二、非法“小廣告”的誘惑
三、天上掉下的“餡餅”
四、“好處費”引來牢獄之災
第六部分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一、毒販“自洗錢”案
二、特大虛開發票騙稅案
三、涉黑洗錢案
四、電信金融詐騙洗錢案
五、特定非金融機構集資詐騙洗錢案
六、親兄弟“牽線搭橋”受賄洗錢案
七、假物流保險詐騙洗錢案
八、非國家公務人員貪腐洗錢案
九、“跑分平臺”為跨境賭博轉移資金案
十、貿易資助恐怖融資洗錢案
文章來源:中國金融出版社《打擊洗錢犯罪 維護社會穩定》http://dw.cfph.cn/b1217.html